各有关院(部):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6]41号)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征集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粮食行业候选项目的通知》(司便函仓储〔2016〕143号)精神,国家科技奖将强化推荐单位主体责任,加强奖项经济效益核查,严格推荐公示等。为实施“科技兴粮工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改进和加强行业推荐国家科技奖工作方式,提高报奖成功率,现征集2017年国家科学技术奖粮食行业候选项各目(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项目基本条件
(一)创新性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有重要意义的重大项目成果,产权应清晰,没有纠纷。
(二)整体技术应用3年以上(2014年1月1日以前),并有科技项目验收、成果评价及发明专利证明。
(三)曾获省部级一等以上的奖励。
(四)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五)2015年、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进步奖推荐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二、报送要求
申报项目需按照《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填写,内容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客观。请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六份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产学研合作与成果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郭江锋
联系电话:027-83918506
电子邮箱:422126040@qq.com
联系地址:常青校区科教楼11-03室
附件:1.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网站发布版)/uploadfiles/file/20161121/1!20161121165451459.doc
2.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介绍(网站发布版)/uploadfiles/file/20161122/1!20161122081909284.zip
3.国科奖字〔2016〕41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uploadfiles/file/20161122/1!20161122082035159.zip
产学研合作与成果处
2016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