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首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7-03-30 浏览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教技厅函【2016】115号),落实《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十三五”产学研合作协议》,推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增强高等学校服务社会能力,经我部同意,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将联合广东省科技厅、教育厅、惠州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22至24日在广东惠州共同举办首届“中国高校科技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科交会)。

首届科交会主题为“跨越产学鸿沟携手创新共赢”,本着模式创新、供需并重,简约实效、注重对接的活动宗旨,集中展示中国高校近年来最新科技成果及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等,重点围绕智能装备、微电子、大数据与通讯、新材料、海洋科学与工程、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精准医疗、节能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人工智能等十个行业领域,精选高校科技成果项目,紧密对接区域地方产业技术创新需求,通过评估评价、前期预对接等多种形式,突出项目推介和成果交易,推动一批高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研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立足广东、服务全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换代和新兴产业发展。为促进高校科技成果对接交易,广东省及惠州市等地方政府将设立产学研专项资金,支持鼓励高校科研人员积极通过科交会平台与企业开展合作。首届科交会还将举办“高校技术转移国际高峰论坛”、“蓝火大讲堂·院士专场报告会”、“中国高校技术转移联盟年会”、“校地产学研合作座谈会”等交流活动,搭建高校与地方产学研合作服务平台,探讨产业技术发展趋势,交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性和难点问题。

举办科交会是认真落实我部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部署,扎实推动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线上线下服务体系的重要抓手。请各高等学校指定主管校领导负责科交会组织工作,依据首届科交会参会指南(参见附件1)认真组织落实科交会相关组织事项。请各高校于4月15日前将《参会回执》(参见附件2)加盖公章,通过邮件及传真形式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于4月20日前将《项目推荐表》(参见附件3)及《项目汇总表》(参见样表)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并于4月20日-4月30日通过科交会官方网站www.chinakjh.com在线填报。

联系人:李萍、邢飞飞、张劲松

电话:010-62513005,010-62514692,

13261238719,17346549110;

传真:010-62516065,010-62514678;

电邮:kjh@tol.edu.cn; xff@cutech.edu.cn;

附件:1.首届科交会参会指南

2.参会回执

3.项目推荐表、项目汇总表及填表说明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教师科研人员填报近五年的项目成果推荐表于2017年4月10日之前交产学研处。

联系人:丁子福

联系电话:027-63374890

电子邮箱:chanxueyanch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