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7﹞55号)精神,国家粮食局现征集粮食行业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本届将遴选100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并在此基础上遴选10名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国家粮食局共有2个推荐名额,请每个粮食行业科研机构推选候选人1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不得多渠道推荐。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要求
1.《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单位盖章)及附件材料装订成册。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推荐表等可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下载。
2.附件材料要求: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二)报送要求
请于2017年10月9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14份(其中原件4份,复印件10份)和电子版报送至产学研处。
联系人:郭江锋
联系电话:83918506 15972916165
联系地址:常青校区科教楼1103
附件:1.《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2.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
产学研合作与成果处
2017年9月29日